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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市场采购

0110一般贸易与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差异
2025/06/30 14:06:51 发布

0110一般贸易和1039市场采购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海关监管代码、出口退税、外汇结汇、货物查验及通关速度、报关限额以及适用场景等方面。

一、海关监管代码:0110”代表一般贸易,而“1039”则代表市场采购贸易。

二、出口退税:0110模式下需要办理出口退税,并需开具出口发票;而1039模式执行免税政策,无需办理出口退税,也不需开具出口发票。

三、外汇结汇:1039模式的外汇结汇较为灵活,允许转入私人账户,并支持外商以人民币结算货款;而0110模式则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通常需经过规范的收汇核销手续,流程相对复杂。

四、货物查验与通关速度:在货物查验方面,1039模式采用归类通关,出口货物按大类申报和认定查验,大幅提升了通关速度;0110模式则按正常程序逐个进行货物报关,通关速度相对较慢。

五、报关限额差异:1039市场采购贸易设有报关限额,单位报关金额限制在15万美元(含15万)以内;而一般贸易在此方面的限制相对较少。

六、适用场景:0110模式适用于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单边进口或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出口退税模式;而1039模式则适用于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外贸交易,常见于服饰类、箱包类、日用类、玩具类等品类较多的商品交易。

0110”是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代表一般贸易出口的监管模式。在此模式下,企业遵循传统的一般贸易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即境内企业与境外企业通过常规贸易途径达成交易后,依照正规的海关报关程序进行货物的出口申报。

业务流程

1. 合同签订:

国内出口企业与国外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明确交易的商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

2. 货物准备:

出口企业根据合同要求准备货物,确保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

3. 报关申报:

企业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及相关单证,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合同等。这些单证是海关对货物进行监管和审核的重要依据。海关对报关单和单证进行审核,核对货物的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贸易政策的要求。

4. 查验放行:

如海关认为有必要,会对货物进行查验,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规格、品质、包装等是否与申报相符。经查验无误后,海关予以放行,货物可出口运往国外目的地。

优势

适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各类货物出口,无论是大宗商品、工业制品还是消费品等,均可采用此模式进行报关出口。

交易流程规范: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完善,0110模式的贸易流程和海关监管程序均高度规范且成熟,企业和海关均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退税政策支持:在0110模式下,出口企业可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劣势

报关手续相对繁琐:相较于一些新兴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0110模式的报关手续较为复杂,需企业准备大量单证和文件,并经海关严格审核,报关时间相对较长。

对企业要求较高: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贸易和报关业务能力,熟悉海关相关法规和政策,否则可能出现报关错误、单证不符等问题,影响货物出口。

总之,跨境出口-0110模式”是一种传统且规范的出口报关模式,适用于各类货物出口,但存在报关手续繁琐、对企业要求较高等不足。企业在选择出口报关模式时,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求,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模式。

0110模式下,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如下:

资格认定:企业首先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出口经营权证明等。

报关出口:企业按照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报关,将货物运输出境,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

收汇核销:货物出口后,企业需及时收汇,并进行外汇核销。外汇核销是指企业将出口货物的外汇收入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核销,以证明外汇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开具发票:企业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申报退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等。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退税手续。

税款到账:主管税务机关将退税款划入企业银行账户,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完成出口退税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退税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同时,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退税的顺利进行。

什么是1039模式”?

1039模式”是由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在跨境电商及边民互市贸易的基础上,结合两者的业务特性与监管模式,创新推出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具体而言,该模式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展出口业务,因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故亦被称作“1039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模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一种贸易模式。由此可见,要想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特定的市场和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两者缺一不可。那么,哪些地方采购才符合条件呢?

1039市场采购试点有哪些?

市场采购贸易需要在条件成熟的市场聚集地作为试点,这些试点通常以现货批发为主,集中交易某一种类商品或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替代性的商品。2013年,商务部牵头在浙江义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随后增设了多批试点城市。目前,全国共有39个城市和地区可以开展1039贸易方式。

简易流程:主体备案——交易登记——组货装箱——出口申报——交易完成收结汇。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依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市场采购贸易的出口商品,须在采购地海关进行申报。对于需转关运输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关负责转关运输途中的监管。

例如,跨境卖家在深圳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进行商品采购时,应通过深圳市场采购贸易信息平台向龙岗区商务局(专职机构)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在福中海关完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最终在布吉海关进行货物出口申报。

注:部分区域已支持异地申报。

外贸易经营者需对其申报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对于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等方面有监管要求或需官方证书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的要求。

哪些商品不适合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2019年第221号公告(公告〔2019221号),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1. 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2. 未经过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3. 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1039模式具有哪些优势?

首先,它免征增值税。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税收征管更为简化,单票金额在15万美元以下时,可以无票出口,免征增值税,且无需办理出口退税,从而有效节约成本。

其次,通关更为便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设有专属的监管代码1039”,在此项下申报出口可享受简化申报流程;若每票报关单商品种类超过10种,还可享受海关24小时全程电子通关简化申报和智能卡口验放;此外,实行报关单简化归类办法,只需对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再者,收汇方式灵活。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境内和境外个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外汇结算。该模式允许多主体收汇,支持人民币结算,并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综上所述,1039模式”凭借其免增值税、通关便利、收汇灵活等显著特点,非常适合“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对于从事小批量、多批次外贸业务的跨境卖家而言,无疑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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