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商场收购买卖
海关申报攻略
01商场收购买卖定义
商场收购买卖是指在经认定的商场集聚区收购、通过商场收购买卖归纳处理体系承认、由契合条件的经营者处理通关手续的买卖方法,海关监管方法代码为“1039”。
02商场收购买卖优势
1.免征增值税,商场集聚区内经营户以商场收购买卖出口的货品,施行增值税免税方针。
2.解决商场商户“单小、货杂、种类多”的无票出口买卖,中小微个别商户均可参与外贸出口,激发商场活力。
3.通关便利,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产品清单在五种以上的可施行简化申报,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商场收购买卖可采用一体化形式通关。
03不适用景象
01 不适用商场收购买卖方法的景象:
1.国家制止或约束出口的产品;
2.未经商场收购产品认定体系承认的产品;
3.买卖管制主管部门确认的其它不适用商场收购买卖方法的产品。
02 现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不适用商场收购买卖方法出口的产品目录范围:
1.《制止出口货品目录》
2.《出口许可证处理货品目录》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处理目录》
4.《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产品目录》
5.《精神药种类类目录》
6.《麻醉药种类类目录》
7.《进出口农药处理目录》
8.《兴奋剂目录》
9.《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处理产品目录》
10.《我国严格约束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11.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暂停)
04商场收购流程
01出口简易流程
主体存案→买卖挂号→组货装箱→报关单提交→买卖完结收结汇
02经营主体存案
从事商场收购买卖的对外买卖经营者,需在商场集聚区所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处理商场收购买卖经营者存案挂号,由企业所在地海关负责依照海关相关规定处理进出口收发货人存案。对外买卖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03出口申报前监管
对需施行查验检疫的商场收购出口产品,可在收购地或产地施行出口申报前监管。
对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额小批量单一出口产品(同一HS编码),可施行查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
1.货值不超越1000美元;
2.分量不超越50公斤。
以下景象不适用小额小批量出口查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
1.出口食品、食用性动植物产品、风险货品和危化品;
2.请求签发查验检疫证书的产品;
3.发货人海关企业信用等级为失期企业的。
04出口申报
商场收购出口产品应当在收购地海关申报,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1.申报数据须来源于商场归纳处理体系;
2.申报地海关为商场集聚区所在地的主管海关;
3.报关单货值不超越15万美元;
4.终究目的国(地区)不得为我国内地;
5.运送方法不得为非实际进出境运送方法。
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产品清单所列种类在5种以上的,可按以下方法施行简化申报:
1.货值最大的前5种产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2.其余产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货值最大产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产品不适用简化申报:
1.需征收出口关税的;
2.施行出口查验检疫的;
3.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