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1039 和买单出口看着都是小单无票出货,两者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
很多二手设备、小商品外贸老板最容易混淆,核心是合法与违法的天壤之别:
报关主体
1039:自己在试点注册个体户,以自身名义双抬头报关,货主、报关主体一致;
买单出口:借用第三方空壳公司抬头,真实货主隐身,四流天然割裂。
发票逻辑
1039:国家政策明确增值税免征不退,不需要上游进项专票,收购转账、供货单据即可佐证交易;
买单:必须配套虚开增值税专票做账退税,虚开 5 万税款即构成刑事犯罪。
收汇渠道
1039:个体户开立对公外币账户,外商直接对公打款,银行正规核销,符合 “谁出口谁收汇”;
买单:只能私卡、离岸、地下钱庄回款,极易触发反洗钱,银行卡长期冻结。
稽查后果
买单:追溯 4 年全部订单,全额补缴 13% 增值税 + 25% 企业所得税,加 0.5–5 倍罚款,涉案金额大追究刑责。
问题 2:回收二手挖机、装载机没有进项发票,走 1039 税务会不会预警?
完全不会。
1039 底层政策就是为无票货源设计,国税 2015 年 89 号公告明确:市场采购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不要求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需要留存三类凭证归档备查即可:
① 设备收购转账流水;② 简易收购协议;③ 设备铭牌实拍照片。
系统平台同步采购、报关、收汇全量数据,形成完整业务证据链,金税四期交叉比对完全合规,不会触发异常预警。
补充:二手工程机械适用商标权利用尽,机身保留三一、卡特、徐工 logo 不用打磨,无需品牌授权,正常通关。
问题 3:外地货源、货物不在试点城市,还能做 1039 吗?货物需要拉到试点市场吗?
不用把货物运到试点市场,全国一体化通关政策已经全面落地。
只需要经营者本人在广州花都、常熟、义乌等 1039 试点注册个体户完成备案;
设备在你本地堆场装箱,上海、宁波、深圳、青岛任意港口都可以申报 1039 出口,物流不用额外中转,不增加运费成本。
问题 4:单票货值上限 15 万美元,如果订单超过限额怎么办?能不能拆分多票申报?
单份报关单总货值严格不能超 15 万美元,外币订单按当日汇率折算美元核算;
正常合规拆分方式:分柜、分提单、分批次报关,每票独立控制在 15 万美金以内,属于正常业务拆分,系统不会预警;
禁止违规操作:同一柜货物人为拆分多票、多家个体户拆分同一笔订单,属于恶意规避限额,会被税务、海关重点核查。
问题 5:1039 出口不能退税,那综合税负到底有多少,划算吗?
1039 增值税免征,仅征收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税:
按 5% 应税所得率 + 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优惠,综合税负仅 0.13%–0.4%,出货 100 万仅需一千左右税费,远低于一般贸易缺票补 13% 增值税的成本。
划算与否分两种情况:
上游无进项票(二手设备、散户小商品):1039 最优,避免全额补税;
上游能稳定开出 13% 进项专票、依靠退税盈利:大额订单优先 0110/9710 一般贸易,小批量散单搭配 1039 双线操作。
问题 6:从买单出口切换到 1039,原有合作货代、物流还能继续用吗?流程要怎么改?
原有货代、拖车、船公司物流渠道全部可以保留,只需要调整两处流程:
取消货代配套的买单报关服务,告知货代采用自主 1039 报关;
出货前把设备型号、货值、外商信息录入 1039 官方联网平台生成交易备案单,货代同步提供 SO、舱单、装箱单给到 1039 专属报关行申报;
货物拖车、装柜、海运流程完全不变,不用更换物流商,转型门槛很低。
额外高频补充提醒
收汇必须走个体户对公外币账户,严禁私卡代收美金,否则依旧会触发资金风险;
全套采购、物流、报关、收汇单据统一留存 5 年以上,以备税务、海关核查;
危化品、整车、配额管制货物、食品等负面清单品类不能走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