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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市场采购

有效遏制“买单出口”!17号公告为1039市场采购贸易注入澎湃动力
2025/11/07 15:58:21 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发布了第1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涉税服务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该公告标志着对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代码1039)这一外贸新业态的重要政策支持与规范升级。公告针对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单小货杂、品种多、主体散”的独特特点,明确规定代理出口企业必须穿透申报实际货主信息并提交汇总表,未如实填报将按自营方式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精准解决税务监管痛点,有力遏制“买单出口”乱象,为1039模式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1039模式规范与利好并存  

1.规范代理出口业务:17号公告明确要求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情况,此举大幅提升业务透明度,有效打击“买单出口”等违规行为,维护外贸市场秩序。  
2.明确税收责任:若企业未准确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将作为自营方式承担相应出口金额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义务,清晰界定代理出口企业和实际委托出口方的税收责任,避免税收漏洞争议。  

3.促进外贸合规发展:通过对代理出口业务的严格监管,17号公告推动外贸企业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助力外贸行业迈向规范化、健康化发展轨道。  

二、1039模式企业的合规应对路径  

结合17号公告要求,1039从业者需从“流程备案、信息填报、风险管控”三方面落实合规操作:  

1.完成主体与交易备案“双确认”:在1039试点区域(如义乌、广州花都)注册个体工商户,并完成商务部门、海关的双重备案;与供应商签订规范采购合同,确保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三统一”,留存供应商资质证明以备核查。  

2.精准填报申报信息:代理企业需在预缴申报期内通过税务系统上传《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确保每笔报关单与实际货主信息严格对应;涉及多层代理时,必须向上追溯至境内生产销售单位,避免因“穿透不彻底”触发违规风险。  

3.规避高风险操作雷区:重点防范三类风险:一是货值申报需符合行业毛利率标准(超30%易触发预警);二是通过备案个体户账户收汇,杜绝个人卡收汇行为;三是避免与“无资质供应商”合作,建立供应商白名单制度。  

总结202517号公告与1039模式的关系,本质是“监管工具”与“政策载体”的适配:公告通过穿透式监管彻底解决1039模式的固有监管痛点,而1039模式则成为公告落地后“中小微企业合规出口”的核心路径之一。对企业而言,唯有主动落实货主信息披露、规范交易流程,才能持续享受1039模式的政策红利,在外贸合规化浪潮中实现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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