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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市场采购

从“买单”迈向合规,17号文新政强力倒逼出口企业转型,1039/0110/9610/9810如何抉择?
2025/10/10 15:57:15 发布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7号公告(以下简称"17号文")的出台,宣告"买单出口"这一灰色操作的彻底终结。该政策强制要求代理出口企业披露实际委托出口方信息,从企业所得税申报环节切断买单出口的避税路径。外贸企业必须立即转向合规出口通道,本文从政策解读、合规方案、操作指南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01 政策核心逻辑与风险警示  

(一)17号文的穿透式监管  

17号文第七条明确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预缴申报时,须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含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出口金额)。若未准确报送,税务机关将直接认定该出口业务为代理方自营出口,由代理方全额承担企业所得税。例如,某代理公司为A企业买单出口却未申报委托方信息,需按自营出口补缴800万元销售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税负直接增加200万元。  

(二)买单出口的刑事风险升级  

除税务责任外,买单出口可能触发多重刑事责任:  

逃税罪:隐匿收入超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增出口额骗取退税,金额超50万元即构成"数额巨大",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虚开发票罪:为匹配出口数据虚构进项发票,虚开税额超10万元即入刑。  

(三)四流一致的刚性要求  

海关、税务、外管已实现数据互通,重点核查"注册地、经营地、货源地、收汇地"一致性。例如,企业通过异地货代报关、第三方账户收汇、虚构采购合同,将被认定为"四流分离",面临货值30%-100%的罚款。  

02 合规出口通道解析  

(一)市场采购贸易(1039):无票免税的优选方案  

1. 政策红利与限制  

免税优势:试点区内个体户出口无票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征不退",解决小微企业进项缺失痛点。  

2025年新规收紧:  

须满足"实际经营三要素":在试点地租赁办公/仓储场地≥6个月、雇佣本地参保员工≥1名、本地采购占比≥60%  

年营收超500万元强制转为查账征收,综合税负或超20%  

全国试点缩减至35个,海南洋浦新增为重点试点(支持离岛免税供应链)。  

2. 适用场景与操作要点  

适用主体:义乌小商品厂商、东莞大朗毛织企业等产业带源头厂商,或海南洋浦的离岸供应链企业。  

合规关键:  

使用试点"市场采购联网平台"全流程录入采购、报关、收汇数据;  

确保"三真一实":真场地(200㎡以上仓库)、真团队(3名以上本地员工)、真采购(60%货物来自试点商户)。  

(二)一般贸易(0110):传统大宗出口的稳定选择  

适用场景:适合年出口额超500万美元、具备完整进项发票链条的生产型企业,尤其适用于机电设备、建材等大宗商品出口。  

操作优势与风险控制:  

退税成熟:按13%退税率计算,1000万元出口额可获退税130万元;  

风险提示:须严格把控"双抬头"报关(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避免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  

(三)跨境电商B2C9610):碎片化订单的合规利器  

模式特点:  

通关便利: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单票货值≤5000元可简化申报(仅需4位税号);  

无票免税:符合条件的B2C出口可申请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低至4%  

操作流程:  

境外消费者下单电商平台推送"三单信息"(订单、支付、物流)至海关→包裹直邮境外→按月汇总生成报关单→申请免税或退税。例如,某跨境电商月出口1000单,通过9610模式可节省报关成本60%以上。  

(四)跨境电商B2B9810):海外仓模式的高效路径  

1. 政策支持  

出口退税前置:货物入海外仓即可申报退税,资金周转效率提升30%  

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通过香港离岸账户或境内对公户接收境外人民币,规避汇率风险。  

2. 操作要点  

物流方案:头程海运至海外仓(如美西FBA仓),尾程本地配送,平均物流时效缩短至5天;  

合规关键:须在海外仓所在国注册本地公司,确保销售数据与报关单匹配。  

03 全流程合规操作指南  

(一)无票出口解决方案  

1. 1039模式优化路径  

注册策略:在义乌、东莞等试点区注册个体户,同步在香港设立离岸公司,享受"15%"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15%+个税15%);  

采购管理:通过试点地商户采购60%以上货物,留存采购合同、付款凭证、物流单据,佐证业务真实性。  

2. 9610模式无票免税  

申请条件:电商平台备案、第三方支付对接、物流单号可追溯;  

注意事项:须通过ERP系统自动生成"三单信息",避免人工录入错误。  

(二)出口退税单证合规标准  

1. 核心单证要求  

报关单:境内发货人、生产销售单位须与实际出口方一致,商品编码、数量、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匹配;  

增值税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报关出口日期前,且与报关单品名、规格完全一致;  

收汇凭证:须通过银行或持牌支付机构收汇,境外买家付款账户须与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一致。  

2. 风险规避技巧  

单证预审:通过"单一窗口"出口退税模块提前预审,避免因单证不符导致退税失败;  

异常预警:对"同一报关单号对应多张发票""发票金额超报关单10%"等异常情形设置系统预警。  

(三)四流一致的实现路径  

1. 资金流管控  

境外买家直接付款至出口企业对公户,拒绝第三方代付;  

使用跨境支付平台(如PingPong)实现"报关单-支付流水-外汇核销"自动匹配。  

2. 货物流追溯  

采用区块链技术记录货物运输轨迹,从工厂出货到目的港清关全程可追溯;  

对拼柜出口货物,须在提单上注明各供应商的货物品名、数量、价值。  

3. 合同流与发票流匹配  

合同条款须明确约定"报关主体退税权益归属""质量责任承担";  

发票开具须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金额一致,杜绝"先票后货"。  

04 风险应对与转型策略  

(一)存量业务自查与整改  

时间窗口:2025101日前完成历史业务梳理,对存在买单痕迹的出口业务主动补缴税款,可适用"首违不罚"政策;  

证据固定:对2023-2024年买单出口业务,须补充实际交易合同、物流凭证、收汇记录,佐证业务真实性。  

(二)合规架构设计  

资质获取:通过在线申请进出口经营权,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  

多模式组合:B2C订单采用9610模式,B2B订单采用9810模式,大宗货物采用0110模式,实现税负最优化。  

(三)技术赋能合规管理  

引入外贸ERP系统,自动生成报关单、发票、收汇凭证,确保四流数据实时同步;  

接入试点"市场采购联网平台",实现采购、报关、收汇全流程线上化。  

05 总结  

17号文的出台标志着外贸行业进入"合规即生存"的新时代。企业须立即行动:  

风险排查:930日前完成2023-2025年出口业务的四流一致性核查,重点关注报关单与实际货主的匹配性;  

模式切换:根据业务类型选择合规通道——1039适用于无票小商品,9610/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0110适用于传统大宗贸易;  

技术投入:2025年底前部署外贸ERP系统,实现四流数据自动化管理,从源头杜绝合规漏洞。  

唯有主动拥抱监管变革,构建"业务真实、单证合规、税负优化"的出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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