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涉税服务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正式发布,这是对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代码1039)这一外贸新业态的重要政策支持与规范升级。公告聚焦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的特殊性,特别是“单小货杂、品种多、主体散”的特点,着力解决其税务管理中的痛点难点,为1039模式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公告核心内容解读:精准破解1039涉税难题
17号公告的核心在于构建一套更适配市场采购贸易灵活性的税务管理服务机制:
1. 税务备案流程再简化:
对象聚焦:明确备案主体为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实际卖家)或受其委托、依法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备案的外贸代理商。
信息精简:优化备案信息项,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强调关键要素(如货源地、商品大类、交易方等)。
便利申报:推动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的深度对接,探索备案信息的共享复用,减少重复提交。
2. 委托代办服务规范化:
明确资质与责任:允许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市场经营户(特别是无专业财务能力的中小商户)提供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免税)申报服务。
厘清权责边界:强调代办机构需严格遵循委托协议,依法依规操作。市场经营户作为退税(免税)主体,对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最终负责。代办机构承担相应执业责任。
解决“不敢办、不会办”:此条直接回应了大量中小商户在复杂退税流程面前的困境,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合规效率。
3. 1039免税操作更清晰便捷:
重申免税原则:再次明确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对市场经营户免征增值税(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
简化免税申报:优化免税申报流程和所需资料清单,鼓励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强调凭证管理:要求市场经营户及外贸代理商必须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并按规定留存备查。联网平台信息作为重要佐证。
4. 风险防控智能化协同化:
信息共享强化:深化税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在市场采购贸易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执法互助机制。
聚焦重点风险:将票货分离(报关主体与开票主体不一致)、虚开骗税、虚假出口等列为重点监控领域。
分类分级管理:对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和风险分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对守法企业提供更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