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5年第17号《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对代理出口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进行了重大调整。
自2025年10月1日起,所有代理出口企业(包括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货主信息及出口金额”。若未如实填报,税务机关将直接视同“自营出口”,由代理企业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简而言之,即“谁的货谁交税”。对于采用“买单出口”的中小微企业及跨境电商卖家而言,要么由报关企业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么由“实际委托出口方”(卖家)承担这一申报责任。
一、什么是买单出口?
买单出口是指无进出口权企业通过购买他人报关单据出口货物,属于违规操作。17号公告明确指出,此行为将导致所得税申报不实,面临补税及0.5-5倍罚款;同时牵连代理公司,致其被暂停退税资格;触发税务与海关数据核验,货物可能被扣,企业信用降级,甚至可能涉嫌骗税被立案。
二、企业如何合规出口?
面对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规,许多中小微企业和跨境电商已纷纷开始向合规出口方式转型。
那么,如果企业没有进出口权,或缺少进项发票,如何才能实现合规免税出口呢?在此,为大家介绍一种合规的无票出口方式——1039市场采购贸易。
1039市场采购贸易是一种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的新型贸易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单票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其具有以下显著优势:
1. 免征不退:直接免征增值税,企业无需再进行繁琐的退税流程,减少了人力、物力成本。
2. 无票合规出口:企业可以在没有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合规出口,且无需缴税。
3. 申报通关快:可归并申报,简化流程,特别适合小单、小批量、多批次的外贸业务,避免了频繁被查验的困扰,高效完成出口业务。
4. 阳光收结汇:个体户公户收结汇,可转至法人个人账户,并提供完税证明。
5. 税务简单:实行核定征收,按季度报税,处理便捷。
中小微生产企业、跨境电商卖家、专业市场商户、个体工商户、SOHO创业者及传统外贸转型企业,均适合采用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现合规出口,确保企业在日益规范的外贸市场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