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8号),该公告明确界定了“买卖报关单”的违法行为。
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代理出口企业报送货物实际生产销售单位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否则将视同自营缴纳企业所得税。此规定一出,将使众多通过“买单”完成出口的生产型企业完全置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内。
众所周知,在日常的国际贸易中,“买单出口”作为一种特殊的出口业务模式,长期游走于货物出口的灰色地带。这种模式在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那么,究竟什么是“买单出口”?它又有哪些危害呢?
“买单出口”通常是指货物的卖家因无进出口经营权或自身出口受限,转而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报关单证来完成货物出口手续的行为。
1. 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这也是此次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
2. 货物低价销售至某些国家,易引发这些国家的反倾销措施,进而加剧贸易争端;
3. 劣币驱逐良币,使正规贸易企业难以进行正常竞争,扰乱经济秩序。
三、风险提示
为节约成本、图方便等原因,购买其他公司报关抬头完成货物出口,虽然能省去一系列繁琐的出口流程,但随着国家外汇局、海关、税务局等大数据核查技术的升级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买单出口”终将无处遁形。
监管部门通过比对和核实海关报关数据、增值税发票、银行收汇数据及物流信息,一旦发现异常将立即触发预警。企业不仅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面临罚款,还可能涉嫌“走私”、“逃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刑事犯罪。
今年3月和7月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买单出口”的违法成本,压缩了其生存空间,“买单出口”或许终将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