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7号),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以代理方式(含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出口货物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需同步报送实际委托出口方的基础信息和出口金额。若未准确报送,代理企业将被视为自营出口,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责任。这一政策直指“买单出口”乱象,为中日跨境电商及物流行业带来合规新挑战。
什么是“买单出口”?与正规代理有何不同?
“买单出口”是指通过伪造或购买其他企业通关单证(如报关单、委托书等)进行出口的违法行为,易引发骗税、逃汇等问题。简单来说,若出口时未使用自身公司抬头的报关单证,即属于此类。
而正规代理出口是合法模式:由专业进出口代理公司按委托完成报关、结汇等流程,风险与收益归委托方,收取服务费,货权始终属于委托单位。
两者核心区别如下:
•合法性:代理出口合法,买单出口违法
•风险:买单出口面临法律追责、海关查验罚款等极高风险
•成本:买单出口短期费用低,但无退税且可能产生滞港费等额外支出
•操作:代理出口流程规范,买单出口简化流程但隐患重重
新规对中日跨境物流的影响
17号公告的实施,将显著压缩违规操作空间:
•代理企业需严格审核委托方信息,否则可能成为补税主体
•中小跨境卖家面临挑战:低货值、多品类货物出口的合规成本上升,依赖“双清包税”等模式的操作难度加大
•物流企业压力陡增:若涉及买单出口,可能面临倒查补税风险,合规运营成为唯一选择
中日物流企业如何应对?
作为深耕中日专线的物流企业,我们建议从以下方面做好准备:
•完善客户资质审核,确保委托方信息真实可追溯
•优化合规物流方案:针对中小卖家推出简化版正规出口服务,降低操作门槛
•普及合规知识:协助卖家理解9610、1039等合规出口模式,匹配不同货物类型需求
•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单证校验机制,避免因信息不符导致的查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