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涉税服务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正式发布,这是对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代码1039)这一外贸新业态的重要政策支持与规范升级。公告聚焦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的特殊性,特别是“单小货杂、品种多、主体散”的特点,着力解决其税务管理中的痛点难点,为1039模式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公告核心内容解读:精准破解1039涉税难题
17号公告的核心在于构建一套更适配市场采购贸易灵活性的税务管理服务机制:
1. 税务备案流程再简化:
对象聚焦:明确备案主体为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实际卖家)或受其委托、依法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备案的外贸代理商。
信息精简:优化备案信息项,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强调关键要素(如货源地、商品大类、交易方等)。
便利申报:推动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的深度对接,探索备案信息的共享复用,减少重复提交。
2. 委托代办服务规范化:
明确资质与责任:允许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市场经营户(特别是无专业财务能力的中小商户)提供委托代办出口退税(免税)申报服务。
厘清权责边界:强调代办机构需严格遵循委托协议,依法依规操作。市场经营户作为退税(免税)主体,对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最终负责。代办机构承担相应执业责任。
解决“不敢办、不会办”:此条直接回应了大量中小商户在复杂退税流程面前的困境,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合规效率。
3. 1039免税操作更清晰便捷:
重申免税原则:再次明确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对市场经营户免征增值税(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
简化免税申报:优化免税申报流程和所需资料清单,鼓励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强调凭证管理:要求市场经营户及外贸代理商必须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并按规定留存备查。联网平台信息作为重要佐证。
4. 风险防控智能化协同化:
信息共享强化:深化税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在市场采购贸易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执法互助机制。
聚焦重点风险:将票货分离(报关主体与开票主体不一致)、虚开骗税、虚假出口等列为重点监控领域。
分类分级管理:对市场采购贸易主体实施动态信用管理和风险分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对守法企业提供更大便利。
二、对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重大利好
17号公告的出台,对蓬勃发展的1039市场采购贸易模式无疑是重大政策利好:
显著降低中小微商户参与门槛与合规成本:“委托代办”机制解决了广大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缺乏专业财税能力、难以独立完成复杂涉税事项的核心痛点,使其能更专注于市场开拓和产品经营。
提升整体出口效率:简化的备案和免税流程,减少了繁琐手续和等待时间,加快了货物出口和资金周转速度,提升了1039贸易链的整体运作效率。
增强政策确定性与吸引力:清晰的操作指引和重申的免税政策,稳定了市场预期,增强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对外贸新主体,特别是源头供货商的吸引力,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
促进阳光化、规范化发展:通过强化信息共享、风险共治,挤压违规操作空间,引导1039贸易向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提升我国小商品出口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体现了税务部门主动适应新业态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服务的决心,是“放管服”改革在外贸新业态领域的生动实践。
三、给市场采购贸易主体的建议
面对新政策,相关主体应积极拥抱变化,做好合规经营:
1. 市场经营户(供货商):
深入理解免税政策及自身主体责任。
务必从供货方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如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并妥善保管。
若选择委托代办,务必甄选信誉良好、具备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签订权责明确的委托协议,并保持必要沟通,不能当甩手掌柜。
积极配合联网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准确。
2. 外贸代理商:
严格遵守市场采购贸易监管要求,依法办理备案。
确保代理出口业务的真实性,杜绝“假自营、真代理”等违规行为。
与市场经营户清晰划分权利义务,特别是涉及票据、资金流等方面。
加强内部风控,防范被不法商户利用从事虚开骗税活动。
3. 委托代办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等):
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勤勉尽责。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审慎评估客户风险。
严格按照委托协议和税收法规提供服务,确保申报质量。
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
结语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市场采购贸易(1039)的支持与管理进入了更加精细化、服务化的新阶段。通过流程再造、机制创新和风险共治,该公告有效回应了业态发展的核心诉求,为破解中小微主体参与外贸的涉税瓶颈提供了务实解决方案,必将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将有力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这一“小商品、大市场”模式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广大从业者应抓住机遇,合规经营,共同促进1039贸易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