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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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市场采购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扩容为中小企业带来外贸新契机
2025/07/24 10:24:36 发布

01、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述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又称1039海关监管方式,专为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指定的市场集聚区内设立。该方式规定,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限定在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且在采购地即可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相较于一般贸易方式的繁琐流程和资金周转难题,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节省了成本,减轻了税负。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具备以下显著特点:

首先,它扩大了报关限额。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从原先的5万美元提升至15万(含)美元以下,这一调整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大的贸易空间。

其次,该方式采用归类通关制度。出口货物将按照大类进行申报和认定查验,简化了通关流程。

此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依托联网信息平台进行管理。这一平台提供统一窗口、数据归集和实时查看功能,同时支持风险溯源,确保了贸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在结算方面,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也进行了创新。它允许代理收汇和人民币结算,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结算选择。

另外,该贸易方式的主体范围也得到了放宽。各类外贸经营主体、港澳台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商投资合资企业,在经过备案登记后,均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

同时,税收优惠也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一大亮点。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以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的定额征收方式,为经营者减轻了税负。

最后,政府对出口市场的支持也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这一方式,出口行为将更加合法合规,绿色畅通。

02试点扩大及作用

2020916日,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宣布在内蒙古、辽宁、浙江等17家市场启动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此举使得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总数增至31家,遍布东、中、西部15个省份(区)。这些试点不仅将推动传统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还将吸引更多中小微企业投身于对外贸易之中,从而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新设试点中首次涵盖了内蒙古、广西和云南的边贸商品市场,这将极大地促进边境地区的外贸发展。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这一适应商品市场国际化发展的贸易模式,自2013年在浙江义乌等市场开始试点以来,已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应自身发展的管理道路。通过简化申报、增值税免征不退等政策突破,以及量身定制的支持政策,该贸易方式已连续6年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速达到38.8%,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外贸带来的严峻挑战,商务部积极指导各试点市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通过促进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融合发展,发挥协同效应,有效降低了疫情的影响。20201-8月,全国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达到434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5%,成为外贸增长的新动力,为稳外贸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03、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商务部将与相关部门继续深化合作,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指导各地根据自身市场特色和基础条件,创新制度和管理方式,优化服务,确保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发展。这将为外贸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助力稳住外贸外资的基本盘。

在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中,涵盖了众多知名的商贸市场。其中包括辽宁的西柳服装城、浙江的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以及台州路桥的日用品及塑料制品交易中心。此外,还有浙江湖州的童装及日用消费品交易管理中心、安徽的蚌埠中恒商贸城、福建的晋江国际鞋纺城等。这些新设试点不仅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更体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广泛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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