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
2025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17号公告,明确规定代理出口企业需同步报送实际委托方信息,以此迫使“买单出口”模式逐步退出市场,同时大力推广1039市场采购贸易作为合规的替代方案。
事件总结
政策背景
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五部门共同发文,针对“买单出口”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逃税和外汇违规等违法行为。同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17号公告,要求代理出口企业自10月1日起在预缴申报时必须同步报送实际货主信息,否则将承担全额企业所得税,此举直接压缩了“买单出口”的生存空间。
免税政策:增值税免征不退,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个税政策,综合税负低至0.4%。
通关便利:单票报关单商品超过5种时可简化申报流程,支持多品类混装,物流成本降低10%-18%。
收汇灵活:允许个体户直接收汇,支持人民币结算,资金通过政府联网平台核验,有效规避冻结风险。
政策影响
新规实施后,若“买单出口”代理企业未能准确填报实际货主信息,需按出口金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1000万元出口额需缴税约250万元),这一比例远高于代理费收入,从而倒逼行业转型升级。天津、广州等试点地区的企业可迅速转向1039模式,实现“无票合规出口”,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缺进项发票、收汇难等问题。
实施节点
2025年10月1日起,新规正式生效,申报范围涵盖全年出口业务,监管追溯至1月1日。五部门将联合监管,企业注销时需提供税务清税证明,阻断“短期注销逃税”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