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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严查!2025年起,企业这7种转账行为将被视为偷税
2025/06/13 15:04:37 发布

税务稽查已成为众多企业主的烦恼之源,从众多案例中可以看出,税务稽查的严格程度日益增加。稽查的方式、方法以及方向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广泛。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企业几乎全部处于大数据监控之下。任何一笔可疑的业务转账,都无法逃脱监控!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除了追求盈利,还需特别关注银行转账和税务开票。以下几种转账行为,企业应立即进行自查。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点,可能触及偷税的红线!1.营业收入直接转入老板或股东的私人账户。在某地区,一家商贸公司长期让客户将货款打入老板娘的个人账户。金税四期发出预警,该个人账户在短期内接收多家公司的大额转账,明显异常!最终,该公司被认定为隐瞒收入,被追缴税款并处以150万元罚款。2.通过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大量收取公款,导致公私资金混淆。一家设计工作室为了方便客户付款,业务员长期使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取设计费和尾款。工作室的对公账户仅体现了部分收入。金税四期通过比对对公账户流水和个人账户异常频繁的入账,最终认定该工作室隐瞒公司收入,结果被追缴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因此,公司运营时必须注意,无论是通过何种账户收取的公司经营收入,都必须进入公司账户,并且需要申报纳税!

  1. 频繁、大量地向员工转账备用金

某公司在每月固定时间,多次向少数员工大额转账,摘要为备用金。稽查后发现,这些资金在短时间内被分散转给了一些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个人或小商户,且没有真实业务凭证和合理解释。最终,该公司被认定为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面临偷税处罚!

  1. 虚开发票后,资金回流

一家公司为了抵扣成本,让另一家公司虚开材料发票,然后通过公对公转账支付货款。几天后,这家公司将扣除开票费后的资金,通过多次转账最终回流到开票公司老板亲戚的个人账户中。

  1. 向关联公司或个人转账,缺乏合理商业理由

一家盈利良好的公司,长期向其老板全资控股的常年亏损公司大额且无息借款,并且这些借款并未用于实际经营,实质上是转移利润,逃避所得税。

  1. 现金发放工资

一家餐饮公司大量使用现金发放部分员工工资、支付高额补贴报销,目的是为了不申报个人所得税、不缴纳社保或虚增成本。在税务稽查时,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员工签字的现金签收凭证,也无法合理解释巨额现金来源。

即使采用现金发放工资,相应的流水、签字、证据链等也必须完备。

  1. 突然注销空壳公司

一位老板利用多家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转移利润,在得知税务即将稽查的情况下,准备办理简易注销。由于金税四期已锁定其历史开票数据、异常资金流水及上下游关联等风险点,税务部门直接不予核准简易注销,转为一般注销程序。最终,老板及相关责任人个人财产也被用于追偿税款!

因此,企业经营必须合理合规,确保所有经营收支通过公司账户处理,并保证业务真实性,实现四流一致。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地方性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核定、有限公司核定等),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但切勿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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