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国务院积极推广的外贸新业态,旨在有效拓展外贸增长空间,并连接国内与国际市场。自2013年起,商务部在浙江义乌启动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项目,随后在2014年,海关总署新增了海关监管代码1039。经过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已从最初的几个增至31个,覆盖了15个省市区。
该贸易方式以其简便的申报流程、快速的通关速度以及允许多个主体收汇的优势,完美适应了小单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外贸需求,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传统贸易方式下出口的困难。2021年,我国市场采购出口额达到9303.9亿元,同比增长32.1%。
那么,究竟什么是市场采购,又该如何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呢?让我们进一步探讨。
一、市场采购贸易的定义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指的是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每份报关单的货值上限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简称“市场采购”。
二、市场采购贸易的优势
首先,市场采购贸易免征增值税,为市场集聚区内的经营户提供了税收优惠。
其次,它突破了“无票”货物出口的限制。允许多批次、多种类、小批量的无票货物通过市场采购方式出口,解决了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在出口杂货时面临的“无票”难题,从而激发了市场活力。
第三,市场采购提升了贸易便利化。通过简化申报流程,极大减少了海关申报手续的复杂性;同时,通过便利的通关模式,市场经营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转关或全国一体化通关模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了解了市场采购贸易的含义,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办理市场采购业务?
三、开展市场采购的步骤
简易流程包括:主体备案——交易登记——组货装箱——出口申报——交易完成收结汇。
(一)如何进行经营主体备案?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需对其申报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简化申报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每份报关单对应的商品清单若包含5种以上商品,可按以下方式简化申报:
1.货值最高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依次在出口报关单上申报,报关单的填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8号修订)的要求。
2.其余商品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货值最大的商品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和数量也相应归并。
3.采用简化申报时,应在商品清单中明确归并项的对应关系。但以下情况的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
(1)需征收出口关税的;
(2)实施出口检验检疫的;
(3)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三)如何应对风险溯源管理的挑战?
市场采购依托联网信息平台建立了商品溯源机制,对参与市场采购贸易的各方主体(供货商、服务商、代理商、采购商)以及出口货物流通环节(备案、交易、组货、报关、税管、收汇)实行联网信息平台全流程操作和监管,确保出口商品“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有效解决了以往杂货类商品出口时溯源难、管理难的问题。
四、市场采购贸易不适用的商品范围
依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以下出口商品不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适用范围内:
(一)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正式确认的商品;
(三)由贸易管制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不适宜采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