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收购交易是指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商场集聚区内,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以商场收购方法收购的产品处理出口通关手续出口的交易方法。它主要适用于在商场集聚区内从事商场收购交易活动的各类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人。商场收购交易方法的特点是简化申报手续,具有便利性和灵敏性,并且享有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方针,特别是关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利于促进其展开。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 15万美元,折合RMB差不多100万左右。
具体方针我们能够去看看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
现在全国有31个城市和区域能够展开 1039 交易方法比如说义乌、东莞大朗、深圳华南城等等。
该模式能够理解为不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卖家委托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收购产品,并以1039模式报关出口的行为。
商场收购交易方针的主要特点有:
01、具有便利性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选用简化申报,简化了出口环节的相关手续,使得交易更为便利
02、具有灵敏性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能够灵敏应对多批次、小批量、品种繁多的出口产品,降低了出口门槛。
03、具有税收优势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享有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方针,降低了出口企业的本钱
04、促进中小微企业展开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特别适用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展开
05、具有合规性
商场收购交易方法支持无票出口,阳光结汇收汇
选用1039方法通常是需求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来运行,没有增值税,不要求有进项发票,当然也就不能退税只需求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给受托收购方一些服务佣金。该模式解决了中小卖家没有收购发票、货品杂、量少的问题不要求企业必须要本钱票,规避了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
那是一切产品都能够走1039模式吗? 并不是如果是国家制止或限制出口的产品、未经商场收购产品确定系统却确定的产品都不能走1039出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