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增值税免税:市场经营户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办理出口退税,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务成本。
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采用定期定额或核定所得率方式征收,税款按季度申报缴纳。根据规定,对于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规模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个体工商户,按照5%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依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关便利
归类通关:货物出口时,可按大类进行申报和认定检查,相较于逐个申报的一般贸易出口,此法能显著节省出口通关时间。
关务秒审:出口关务审核速度远快于一般贸易,有效提升了货物通关效率。
报关限额提升: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限额从5万美元提高至15万美元,更好地满足了外贸小单化、小批量和多批次的需求。
外汇管理
结汇灵活:外贸代理商和个体工商户均可收结汇,允许多主体收汇。个体工商户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结汇手续。银行可通过平台查询供货商户的交易和报关信息,为其办理收结汇业务,并支持人民币结算,收汇结汇后可直接转入私人账户。
主体准入门槛低
不具备贸易能力的商户亦可参与外贸,这种新型方式适合供货商、采购商等多种主体。一方面,商户无需深度参与外贸实质性环节;另一方面,不具备国际贸易能力的中小商户也能轻松参与外贸,降低了企业参与外贸的门槛,有助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拓展国际市场。
可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
货物在全国各口岸均可享受便捷的通关待遇,企业可根据自身物流安排和市场需求,自由选择出口口岸,从而提高物流效率和市场适应性。
部分企业在出口时面临无法取得进项发票的问题。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小微企业可实现无票出口的合规,并获得完税证明,这有助于解决因缺乏进项票而导致的出口合规难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税负率过高、退税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