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 模式,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在跨境电商、边民互市贸易的基础上,综合两者的业务特点和监管模式,推出的新型贸易方式。其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14.1039 江苏模式与其他 1039 模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通关方面
1039 江苏模式: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商户只需将报关放在江苏,可就近选择口岸出货,无需将货物运至试点地通关,极大地便利了企业,降低了物流成本
其他 1039 模式:一般要求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货物需要集中到试点地的海关监管场所进行申报和查验等,对于非试点地周边的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运输时间和成本
收汇方面
1039 江苏模式:商户可以开通自己的本外币对公账户,根据实际报关额度自主收汇、结汇,避免了通过第三方收汇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冻卡风险等,且收汇方式较为灵活,TT、L/C、D/P 等常见的国际贸易收款方式都可以使用,收款直接进入自己的账户,安全性高
其他 1039 模式:虽然也允许突破“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商户、贸易公司、采购商均可收汇,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可能对收汇账户和收汇流程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主体都能像江苏模式这样便捷地自主收结汇
税务方面
1039 江苏模式:出口货物流、资金流一致,有完税通道,享受个税 5% 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整体税负可低至千分之四,对于企业来说,税务成本相对较低,且税收政策稳定、明确
其他 1039 模式:同样实施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但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征收方式和优惠力度可能有所不同,部分地区可能没有如此明确和较低的核定征收税率
主体与经营方面
1039 江苏模式:早期又称为常熟模式,主要利用当地的产业优势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对商事行为主体注册地有要求,需注册在常熟,但不要求有人在场进行实地经营,可由市采通工作人员进行线上代办16.
其他 1039 模式:如义乌模式主要依托于义乌国际商贸城这一成熟的市场集聚区,强调市场集聚区内的实体摊位和真实经营主体,以确保贸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产品类目方面
1039 江苏模式:常熟试点区域对产品类目限制较少,只要不是国家限制类出口的商品和零退税产品即可实现出口通关
其他 1039 模式:部分试点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和市场定位,对可通过 1039 模式出口的产品类目有更严格的限定,只能出口特定类型的商品.
物流与报关方面
1039 江苏模式:在常熟试点区域出口时,客户可自行选择物流商,不做指定,向货代提出自报关即可,采用双抬头报关(市采通主体公司和个体户)
其他 1039 模式:在一些试点地区,可能会对物流商有一定的推荐或指定,报关流程和要求也可能会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