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标志着税务管理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其核心目标是不再单纯依赖发票来征税,而是通过综合分析企业的各项数据,构建各类预警指标,以识别潜在的纳税风险,并据此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电子税务局设有18个风险预警指标,涵盖发票相关和税负率相关等多个方面:
发票相关预警包括:
1. 发票开具预警:金四系统会特别关注那些在一个月内作废并次月重开的销售发票,尤其是当这些发票的金额接近起征点时。系统能够自动识别此类风险并发出预警,无需人工干预。例如,企业可能会故意作废部分发票以减少税款,然后在下个月重新开具。
2. 增值税发票量异常: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数量较上月增加超过30%且超过10份,将触发预警。税务机关将通过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来防止虚开发票。
3. 发票抵扣预警:当企业出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大额异常进项抵扣时,会引发预警。例如,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若突然有大量农产品进项发票,可能涉嫌虚开发票。
4. 增值税发票作废预警:若发票作废比例达到20%,系统将发出预警。大量作废增值税发票可能是企业试图操纵税收或虚开发票的迹象。
税负率相关预警包括:
5. 增值税一般人税负率变动异常:税负率的计算公式为(本期税负 - 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其中税负 = 应纳税额/本期应纳销售额收入×100%。税负率的异常变动可能指向虚开发票、未结转收入、进项税额问题或税收优惠期不当操作等问题。若税负率在短期内大幅下降而经营状况未变,需要进一步审查。
6. 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变动异常:所得税税负率的计算公式为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销售收入×100%,其中本期应纳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税负率的异常变动可能表明企业存在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等问题。若税负率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利润增长,需深入审查申报情况。
经营数据异常预警包括:
7. 总资产周转率异常预警:总资产周转率反映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率。与同行业相比,若企业总资产周转率明显偏低,可能表明收入被少计。例如,相同资产规模下,若该企业销售收入低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税务部门应予以关注。
8. 存货周转预警:存货周转率通过主营业务成本与平均存货的比值计算得出,与同行业及企业以往年度数据进行比较。存货周转率过低可能意味着收入未及时确认或存在库存积压问题。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库存增加,可能表明销售不畅或存在隐瞒收入的情况。
9. 期末存货大幅度增长异常:期末存货的大幅增长可能指向生产经营、销售、库存商品真实性或收入结转的问题。若期末存货突然增加而无相应的销售订单或生产计划,可能存在积压或虚假库存的情况,税务部门可进行实地检查。
10、期末存货余额与当期累计收入的差异幅度异常;预警值设定为50%。计算方式为(期末存货 - 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若差异幅度超过预警值,可能存在期末存货余额不真实或未结转收入的问题。例如,若期末存货余额远高于累计收入且销售状况良好,应调查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11、进项税额超出进项税额控制额的情况,预警值为10%。计算公式为:(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 - 1)×100。进项税额控制额的计算公式为:(本期期末存货金额 - 本期期初存货金额 +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 + 本期运费进项税额。若纳税人申请抵扣的进项税额超过控制额,可能存在虚假抵扣的风险,税务部门应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抵扣和进项税转出的相关事项。
其他异常预警
12、纳税申报的准时性预警:业务信息共享与税收缴纳。在“五证合一”政策实施后,金税四期系统将关联多部门的信息。企业开展业务后,若未及时办理涉税事宜,如重大资产交易未申报税款,系统将发出预警,税务人员将介入进行调查。
13、采购异常预警:虚开发票。企业大量异地采购常规物资可能会触发预警。通常情况下,企业会优先选择近距离、低成本的供应商。若企业舍近求远进行采购,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例如与异地的虚假供应商勾结。
14、进销数据异常预警:销项发票与进项发票的勾稽关系。企业进销数据之间存在关联,若进项发票显示大量采购原材料,但销项发票中无相应的销售记录或数量严重不符,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虚开发票的问题,税务部门可据此分析企业的经营状况。
15、往来指标预警: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当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过高时,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如高管借支绩效、股东借款等可能涉及推迟或漏缴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若大量股东借款长期未还,可能被视为分红,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6、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异常:计算公式为指标值=(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 - 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全市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100;主营业务收入费用率=本期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若该比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需查明是否存在多提、多摊费用或资本性支出当期列支的问题。
17、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预警值:工业企业±20%,商业企业±10%。计算公式为指标值=(收入成本率 - 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若该比率异常,可能存在成本核算不准确或虚增成本的问题,如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成本增速快于收入增速,需审查成本核算情况。
18、预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0%:计算公式为预收账款余额/本期销售收入。若占比超过20%,需检查合同的真实性、款项入账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未及时结转营业收入的问题。若预收账款余额大且长期未确认收入,可能存在推迟纳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