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市场采购贸易,近年来成为出口贸易领域的一股热潮。它为那些种类繁多、批量小、出货频繁的小商品提供了一条合法合规的便捷出口途径,是我国国际贸易体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那么,1039市场采购贸易究竟有哪些优势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首先,让我们了解什么是1039市场采购贸易。1039全称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它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特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并在不超过15万美元的单票报关单货值内,在指定口岸办理出口通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及零出口退税的商品,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的海关监管代码为1039。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1039市场采购贸易出台的背景。最初,这种贸易方式是专为浙江义乌小商品采购市场设计的,随后试点范围逐渐扩大。在义乌市场中,众多小微商户面临着货物分散、单次出货量小、品种繁多的挑战,这导致了物流拼柜困难、缺乏出口能力和资质、以及增值税发票问题难以解决。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推出,通过实施增值税免征免退政策,使得无票货物也能合规出口。在通关监管方面,海关对市场采购贸易项下的货物实行按大类申报的便利措施,显著提升了小商品出口的通关效率。此外,在外汇监管上,1039突破了传统限制,允许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供货商户直接收结外汇,从而有效解决了市场集聚区内小商品出口的难题。
现在,让我们看看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参与主体。包括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外贸代理商、采购商,以及他们之间的协同关系。供货商是指在市场集聚区内注册并为市场采购贸易提供货物的经营者。外贸代理商是指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采购商则是指在试点市场集聚区内向已备案的供货商采购商品,并委托外贸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境内外采购人。
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业务流程可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进行。该平台利用信息技术,整合货物流、单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贸易出口管理各部门提供数据信息支持,并提供报关、报检、免税备案、结汇等电子政务服务,为小商品出口提供全方位的一体化支持。各经营主体在开展业务前需进行企业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平台上进行后续操作。
关于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免征和所得税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对市场集聚区内的个体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并且不实行免税资料备查管理和备案单证管理。采用1039方式出口货物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税所得将按核定征收的方式确定,具体税率和计算方法由所属区域税务局规定。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包括避免滥用核定征收政策、防止违规避税行为,以及了解个体工商户所承担的无限清偿责任。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若产生大量债务,依法登记的经营者需承担无限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