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专为专业跨境交易市场量身打造,自2014年11月在浙江义乌启动实施以来,经过七年多的试点探索,已在全国31个市场集聚区复制推广。这一创新模式有效激发了我国外贸市场主体的活力,并为我国外贸的稳定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那么,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呢?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221号公告,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指的是在指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每份报关单的货物价值上限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交易方式。市场采购的海关监管方法代码为“1039”,全称为“市场采购”。
目前,我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名单如下:
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即1039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我国已连续建立五批试点,具体如下:
市场采购贸易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1. 免征增值税 — 免税不退税
② 为遏制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开辟了新的合法渠道。
2. 通关便捷 — 简化申报流程
① 实行简化申报,前五种货值最高的产品按货值从高到低依次申报在出口报关单上;
② 其余产品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采用价值最高的产品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相应地,货值和数量也进行归并。
3. 收汇灵活 — 允许多主体收汇
① 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② 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交易主体开设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交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那么,市场采购贸易与常规的一般贸易有何不同呢?
市场采购贸易与一般贸易相似,也需要遵循一般贸易的出口流程,但其独特之处在于:市场采购贸易无需发票,采用不征税不退税的方式,市场主体(如货代、外贸公司)可以直接结汇,将资金汇入个人账户。
市场采购贸易的报关和通关过程均在当地完成,无需将货物运至口岸报关,有效减少了港口查验和报关等环节,显著降低了时间和费用成本。
得益于政策支持,市场采购贸易1039出口的货物变得更加便捷。产品分类通关,出口产品采用大类申报和法定查验的简化通关方式,使得关务审查更为简化和便利。
由于市场采购贸易1039采用“免征不退”的政策进行出口,外汇结汇也得到了政策支持。即使是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SOHO或中小微企业,也能合法收汇。也就是说,如果您选择与拥有市场采购贸易1039经营资格的市采通合作,我们能够协助您处理外汇货款,并且合法转入私人账户。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流程如下:
1. 资格备案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或通过“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 产品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产品的真伪和合法性负责。经过市场采购产品确认系统确认的产品信息,应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的产品,海关将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3. 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对于需要在采购地进行检验检疫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应商、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溯源等管理机制,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等相关信息,并在出口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温馨提示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于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储存过程中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4. 申报出口
企业取得备案登记并在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录入市场交易、组货信息等,经过市场采购产品确认系统确认后,系统将生成报关数据并发送至“单一窗口”进行申报。
每份报关单对应的产品清单中所列品种超过五种的,可以按照以下简化申报方法操作:
(2) 其他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章”进行归类合并,每“章”采用价值最高的产品的税号作为合并后的税号,相应的货值和数量也会合并。
温馨提示:
以下情况的产品不适用于简化申报程序:
1. 需要征收出口关税的;
2. 需要进行检验检疫的;
3. 海关规定不适用于简化申报程序的。
解决企业问题:
问:能否处理进项发票缺失的问题?
答:可以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解决进项发票缺失问题,实现无票出口。
问:遇到出口退税困难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免征增值税,无需退税。
问:如果境外资金无法合规结汇进来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的快速通关和正规报关服务,实现阳光下的收汇结汇。
问:担心离岸账户被冻结,该如何是好?
答:通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无需开设境外离岸账户。
市场采购贸易能够解决“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产品的出口问题,为不具备国际交易能力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搭建了与国际买家交易的桥梁。为了推动外贸的高质量发展,海关通过“规则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