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出口,作为外贸出口行业中的一种辅助方式,在早期贸易政策尚不完善时,确实为外贸企业提供了便利。然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与变化,国家相继出台了包括9610、9710、9810、1210及一般贸易(0110)在内的多种贸易出口条款,并于2013年设立了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地(1039),目前全国已有39个试点。在此背景下,1039报关与买单出口报关之间的差异成为关注的焦点。
买单出口报关,主要是为解决外贸企业因缺票而导致的出口难题。在此模式下,货代公司通常会通过购买具有进出口权的公司A的抬头进行报关,尽管此举确保了货物的顺利出口,但企业却因此缺失了自身真实的单证,且资金通过私人账户流转,难以完成税务申报。当前,各地港口对买单出口货物的监管日益严格,一旦货物备案,查验率将显著提高,进而可能延误货物的正常出口。此外,若所购买的抬头公司涉及骗取国家退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相关企业也可能因此受到牵连,加之出口货款本就通过私人账户流转,一旦受到税务稽查,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及处罚的风险,进而影响其正常运营。
相比之下,1039市场采购贸易之所以能够逐步取代买单出口,原因如下:
一、该政策旨在帮助中小型外贸企业在缺票情况下,通过在试点地注册的外贸商户自主报关,从而规避买单出口所带来的各类风险,确保企业拥有自身的报关单证。
二、该政策要求企业在试点地进行商户备案,并开设国内外币对公账户,实现自主收结汇,无需再依赖第三方收款工具或地下钱庄进行资金流转,有效降低了因资金无贸易背景而导致的冻卡风险及税务问题。
三、1039政策还赋予了企业国家红利税务优势,即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实现低税负完税(例如,入账500万货款仅需缴纳19750元人民币即可完成税务申报并获得完税证明)。
综上所述,1039市场采购贸易通过简化出口流程、提高外贸企业稳定性,实现了“谁出口谁报关、谁报关谁收汇、谁收汇谁完税”的三流合一模式。在未来外贸出口的发展趋势中,合规出口将成为职能部门重点关注的方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出口产品都能享受1039政策的扶持,企业需根据自身产品特性及政策要求进行判断与选择。如需了解具体产品信息是否适用于1039政策,可进一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