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是国家推行的金税工程计划中的第四期,是第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四期主要部署于税务局的内网,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该系统旨在使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更加强大,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的“云化”打通,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实现“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
1. **主体备案**: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 **交易登记**:完成备案后,对外贸易经营者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交易登记。
3. **组货装箱**:根据交易订单,进行商品的组货和装箱。
4. **出口申报**: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对于转关运输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关负责转关运输的途中监管。
5. **交易完成收结汇**:货款需收到个体户公账,并确保货、款一致可溯源。平台会协助税务申报,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自行缴纳个税,货款完税后即可放心使用。
在借用1039市场采购合规时,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对其申报商品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此外,对于外贸企业来说,利用“1039”政策合规低税负收结汇是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合规操作,企业可以降低税负风险,提高贸易效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